鉅大LARGE | 點擊量:8159次 | 2018年08月02日
航模鋰電池修復,航模鋰電池如何保養?
一般報警器最低電壓設置到3.3V,再低的話就過放了,電池充滿電就可以斷掉電源。鋰電池不像鎳氫電池,不能把電量放完在沖,可以隨用隨充。一般4000毫安的鋰電用平衡充大概6、7小時充滿,平衡充上有指示燈吧。大容量的電池建議你使用B6充電器,充電速度快,可以設置充電電壓,過放了以后還可以修復。盡量不要過放,有時候修復液沒有了。
準備好器材,電源、B6充電器、連接線、航模鋰電池。
B6充電器插好連接線,再接通電源。然后連接電池,先插平衡頭,再接T插。連接好后按左右選項鍵,使界面轉到"LiBobatt"界面,如下圖所示,按Enter鍵進入。
進入鋰電池充電功能后,有快速沖,平衡沖幾個選項。我習慣選擇平衡沖。方向鍵選平衡沖模式,如下圖所示“libobalance"。
方向鍵與enter鍵調節參數,enter鍵選擇參數,方向鍵調節高低。這里把電流調到2,.1,調到3S,長按enter鍵3秒,再按enter鍵確認充電。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電動車的鋰電和航模的鋰電不是一個東西,電芯不同,化學成分不同,充放電的最大電流都不同,不能相比較的。航模的鋰電要是串聯充電的話,容易過流,多個電芯之間的特性不可能完全一致,串聯充電會導致各個電芯的電壓不平衡,甚至充不進去電。平衡充的原理很簡單,比如3S的電池,由3個3.7V電池串聯構成的,充滿電后每節電池4.2V,整體對外13V左右,平衡充將交流電變壓、整流得到13V的直流電,用3個電解電容、均壓電阻對13V分壓,每個電容上就得到了4.33V,然后用三極管做個簡單的閉環電路,就可以控制充電的開關以及電流大小,這樣3個電芯就能獨立充電了。
所謂均衡充電,就是均衡電池特性的充電,是指在電池的使用過程中,因為電池的個體差異、溫度差異等原因造成電池端電壓不平衡,為了避免這種不平衡趨勢的惡化,需要提高電池組的充電電壓,對電池進行活化充電。主要是叫電池壽命更長,電動車的實際就是平衡充額定電壓48v而充電壓是以60v進行充電的最后是浮充、
要買專門的鋰電池充電器,如果用的是2S,3S,4S......的話就需要平衡充電,只充一塊的話直沖就夠了,買了充電器后會有說明書的。
如果不買充電器,也可以用手機充電器沖電,需要自己焊接一個電池頭子,一塊一塊地沖,注意充的時間不能過長,手機充電器輸出電壓是5V,大于電池飽和電壓4.2V,不然很容易損毀電池
一般報警器最低電壓設置到3.3V,再低的話就過放了,電池充滿電就可以斷掉電源。鋰電池不像鎳氫電池,不能把電量放完在沖,可以隨用隨充。一般4000毫安的鋰電用平衡充大概6、7小時充滿,平衡充上有指示燈吧。大容量的電池建議你使用B6充電器,充電速度快,可以設置充電電壓,過放了以后還可以修復。盡量不要過放,有時候修復液沒有了。
我們在拿到一塊鋰電池后,先不要急于為其充電,這樣是盲目的。在此之前一定要仔細的閱讀電池的使用規格書,充電電流、電壓及充電溫度不得大于規格書上所寫標準。那么如果超過了規格書上所寫標準又可能發生什么呢?
1.使用高于推薦電流充電將可能引起電池的充放電性能、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問題,并可能導致發熱或泄漏,會大大降低電池使用壽命。
2.充電電壓高于推薦電壓可能造成電芯過充電,一般為用戶錯誤的充電方法造成(如直流充電),圖中所示就是使用直流過度充電的最嚴重后果。
3.充電溫度,首先這里的充電溫度指的不是電池充電中產生的溫度,而是電池充電過程中的環境溫度,當發現電池表面溫度異常時應立即結束充電。
放電篇:
1.放電電流:放電電流不得超過電池規定的最大放電電流(公式是“毫安數÷1000再乘以C數”=極限放電電流。)過大電流放電會導致容量劇減并導致電池過熱膨脹。用模友們通俗的話說就是別把電池抽得太猛,這樣就算是不過放,電池的壽命也會明顯下降的。
2.放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格書規定的工作溫度范圍內放電。當電池表面溫度超過60℃時,要暫時停使用,直到電池冷卻到室溫為止。
3.過放電:過放電會對電池造成毀滅性的破壞,所以放電時最好不得使單體電池的電壓低于3.7V。
電池儲存篇:
電池應放置在陰涼的環境下貯存,長期存放電池時(超過3個月),建議置于溫度為10-25℃且低溫度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電池在長期貯存過程中每3個月充放電一次以保持電池活性,并保證每個電芯電壓在3.85V范圍內。
最后,如果一塊電池短期內不打算使用,保存它前切記不要為其充滿電,這樣很容易在保存過程中發生電池鼓包。最佳儲藏方法是最佳存放電壓是單片3.8V左右。
不同種類的電池產生膨脹的原因是不一樣的,概括起來充電電池膨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電池保護電路不良
2.電池無保護功能發生電芯膨脹
3.充電器性能不良,充電電流過大造成電池膨脹
4.電池受高倍率大電流連續過充
5.電池本身設計的問題,也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一般電池電池膨脹的主要原因是:
a、原料不純
b、電解液析出
c、存放地潮濕
鋰電的使用方試(手機電池為例)
如果用戶希望延長電池的有效使用時間,除了充電器的質量要有保證外,正確的充電技巧也必不可少,因為質量差的充電器或錯誤的充電方法都將影響電池的使用時間和循環壽命,下面就是網友整理出來的有關充電技巧:
1、電池出廠前,廠家都進行了激活處理,并進行了預充電,因此電池均有余電,有朋友說電池按照調整期時間充電,待機仍嚴重不足,假設電池確為正品電池的話,這種情況下應延長調整期再進行3-5次完全充放電。
2、如果新買的手機電池是鋰離子,那么前3-5次充電一般稱為調整期,應充14小時以上,以保證充分激活鋰離子的活性。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但有很強的隋性,應給予充分激活后,才能保證以后的使用能達到最佳效能。
3、充電前,鋰電池不需要專門放電,放電不當反而會損壞電池。充電時盡量以慢充充電,減少快充方式;時間不要超過24小時。電池經過三至五次完全充放電循環后其內部的化學物質才會被全部“激活”達到最佳使用效果。
4、請使用原廠或聲譽較好的品牌的充電器,鋰電池要用鋰電池專用充電器,并遵照指示說明,否則會損壞電池,甚至發生危險。
5、有很多用戶常常在充電時還把手機開著,其實這樣會很容易傷害手機壽命的,因為在充電的過程中,手機的電路板會發熱,此時如果有外來電話時,可能會產生瞬間回流電流,對手機內部的零件造成損壞。
6、電池的壽命決定于反復充放電次數,所以應盡量避免電池有余電時充電,這樣會縮短電池的壽命。手機關機時間超過7天時,應先將手機電池完全放電,充足電后再使用。
7、充電時不是時間越長越好,對沒有保護電路的電池充滿后即應停止充電,否則電池會因發熱或過熱影響性能。
1、如何為新電池充電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后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
因此用戶手機中的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從我自己的實踐來看,從一開始就采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激活”方式是最好的。對于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通常,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這就引出下面的問題。
2、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在網上,經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盡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我找到一個關于鋰離子電池充放電循環的實驗表,關于循環壽命的數據列出如下:
循環壽命(10%DOD):>1000次
循環壽命(100%DOD):>200次
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循環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
如果折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后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但前面網友的那個說法要做一些修正: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你如果愿意背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
而你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余電時,那么你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你并沒有真正損失“1”次充電循環壽命,也就是“0.x”次而已,而且往往這個x會很小。
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盡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后,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3、對鋰電池手機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我對鋰電池手機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
3、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
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手機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
當然,在手機及充電器自身保護和控制電路質量良好的情況下,對鋰電池的保護還是有相當保證的。所以對充電規則的理解才是重點,在某些情況下也是可以做出某種讓步的。比如你發現手機在你夜晚睡覺前必須充電的話,你也可以在睡前開始充電。問題的關鍵在于,你應該知道正確的做法是什么,并且不要刻意按照錯誤的說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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