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620次 | 2018年07月06日
發改委發布《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
7月4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提出要優化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布局,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嚴格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范盲目布點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以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領域。
嚴控過剩產能
對于燃油汽車整車項目,新增產能投資項目應建設在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布局方面,鼓勵現有傳統燃油汽車企業加大資金投入,發展新能源汽車產品。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企業投資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等。
禁止新建獨立燃油汽車整車企業,禁止現有汽車整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燃油汽車生產能力,禁止未列入國家級區域發展規劃的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整體搬遷至外省份,禁止對行業主管部門特別公示的燃油汽車整車企業進行投資。
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應符合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的條件,同時還需要滿足上兩個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以及上兩個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或上年度汽車出口量(含境外投資企業銷量)與生產量占比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此外,項目所在省份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需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意見稿》要求,異地新建擴能投資項目建設規模不低于15萬輛,且企業上年度總產量不低于30萬輛。
分析師認為,意見稿為乘用車龍頭帶來利好。龍頭企業產能擴張順暢;傳統車廠在新能源領域擴張基本不受限,且龍頭汽車公司積淀深厚,有先發優勢;政策強力推動淘汰落后產能,集中度將提升。
改善供給結構
對于純電動汽車整車投資,意見稿規定了項目限制區域。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不得在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省份建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或存在同產品類別新能源汽車僵尸資質,或現有同產品類別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產量未達到建設規模的80%。
主要股東方面,新建獨立企業法人主要股東股權占比應高于三分之一。現有控股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產量達到建設規模,且不存在違規建設項目。自有資金和融資能力能夠滿足項目建設及運營需要。
同時,項目應符合純電動汽車持續開發能力,純電動乘用車建設規模不低于10萬輛,純電動商用車不低于5000輛。
企業擴產能方面,《意見稿》要求,現有汽車企業應擴大同產品類別純電動汽車生產能力,燃油汽車企業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需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純電動汽車企業上年度純電動汽車產量需達到建設規模,擬生產產品的能耗、續駛里程等指標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新建車用動力電池項目方面,企業法人應擁有產品研發機構和專業研發團隊,具有研發經歷。單體企業應掌握材料研發方面的技術和試驗驗證能力,系統企業應掌握電池管理及熱管理系統開發方面的核心技術和試驗驗證能力。要求電池單體比能量不低于300wh/kg,系統比能量不低于220wh/kg。
分析師認為,動力電池存在結構性過剩情況。國家通過電池目錄等政策對行業進行了規范。《意見稿》確定了電池高能量密度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