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40次 | 2020年08月12日
動力鋰電池回收八月起執行的這些規定你必須了解
核心原則
1.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公司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公司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
2.堅持產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用途。
也就是說,車企是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主體,承擔重要責任,這與傳統車輛的報廢回收有很大不同,要車企引起重視。
生產銷售階段
編碼及上傳:按照國家標準對電池進行編碼,及時上傳相關信息。黎宇科表示,動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如涉及單體電磁的拆解再利用,相關編碼的處理涉及較大工作量。
報廢電池移交:在生產過程中報廢的動力蓄電池應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公司。黎宇科表示,保質期內由汽車生產公司4S店返至電池生產公司的電池該如何處理,還需進一步明確。在銷售階段,重點是信息公開。
回收報廢階段
鼓勵汽車生產公司、電池生產公司、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公司與綜合利用公司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黎宇科表示,回收網點可以采用多種形式構建,可以自建、合建甚至委托建立,但什么樣的標準才能構成回收服務網點,對此沒有明確條件。同時,4S店并不具備存儲拆卸要求,這些都要進一步明確。
報廢階段則要和報廢公司合作共享信息。但車企怎么回收報廢后的電池還存在問題,尤其是后端綜合利用公司,能不能收到電池還要看市場發展。
未來發展:任重道遠協同推進
事實上,關于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的管理尚處于摸索階段,之所以開展試點,就是管理部門尚未看清怎么樣對行業進行管理,希望通過試點發現問題,檢驗政策是否符合市場發展,會否有安全等方面的隱患。什么東西可以固化?黎宇科介紹,試點重要檢驗回收體系、商業模式、技術、政策激勵等方面,已經有18個試點方法上報。
黎宇科還表示,作為一項關系社會重大安全的問題,動力鋰電池的回收利用監管沒有罰則,強制力度有限,至少要上升為條例或法律才更具約束力,而這方面還待多方共同努力。黎宇科預判,未來,動力蓄電池的管理政策將向進一步加強各地方政府積極落實回收試點工作;回收管理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有序開展;加強管理三個方向發展。
當前,動力蓄電池報廢回收行業存在缺少法律法規,回收體系未有效建立,回收價值鏈尚未打通,政策標準體系亟待完善,對技術和研發支持力度不夠,報廢回收拆解公司亟待技術升級等問題,這些問題要引起各方重視。黎宇科表示,希望政府、行業、公司協同推進蓄電池回收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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