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925次 | 2020年03月07日
95家公司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 占比激增17%
四月九日,工信部對公司遞交的2018年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了公示。
按照《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雙積分政策”)的要求,盡管2018年度并未對公司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但為備戰2019年度即將迎來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大考,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行動。
與2017年度相比,2018年度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公示中也透露諸多變化和信息:傳統燃油車降耗的壓力增大,單純依賴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獲得正積分的難度加大;越來越多的公司啟動新能源汽車項目并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
傳統燃油車降耗壓力大
59家公司平均油耗產生負積分占比提升3%
工信部公布的公示報告顯示,2018年度,境內乘用車生產公司和進口乘用車供應公司的總數量為141家,較2017年度的128家有所新增。其中,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中,境內乘用車生產公司數量為112家,比2017年度新增13家,進口乘用車供應公司數量為29家,與2017年度持平。
圖片來源:《關于2018年度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通過對2018年度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公示報告的梳理,記者發現,2018年度,共有59家公司(含境內及進口)的傳統燃油車燃料消耗量產生了負積分,其中境內乘用車生產公司47家,進口乘用車供應公司12家,總體數量占比達到42%。
這一比例較2017年度提升了3%。2017年度的公示報告中顯示,共有50家公司(含境內及進口)的傳統燃油車燃料消耗量產生了負積分,其中境內乘用生產公司36家,進口車供應公司14家,總體數量占比為39%。
這也就意味著,從整個乘用車領域來看,傳統燃油車的降耗壓力不小。實際上,這種跡象在2016年已經顯現。數據顯示,在不計入新能源乘用車的前提下,2016年乘用車全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實際值為6.87升/100公里,按照第四階段燃油限值標準的要求,從2016年到2020年當年生產乘用車的平均油耗目標分別為百公里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而這一結果高于限值標準要求。
不過,在計入新能源乘用車后,2016年乘用車全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實際值則為6.43升/100公里,低于第四階段燃油限值標準要求中的百公里6.7升,實現達標。
2017年度,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6.05升/100公里,雖然距離第四階段燃油限值的目標值不遠,但仍然略高。
簡言之,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總體而言,全行業在降低傳統燃油車平均油耗的壓力日漸加大,與此同時,依托雙積分政策的執行,新能源汽車將成為乘用車行業減排降耗的“有力助手”,加之雙積分政策的正式執行,這樣的作用體現得越來越明顯。抓緊、加快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布局,成為乘用車企必然的選擇。
布局新能源汽車效果明顯
95家公司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占比提升17%
盡管按照雙積分政策的規定,2018年度尚未對公司進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的考核,但從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看,越來越多的公司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布局已經落地,并為公司獲得了新能源汽車積分,無論積分是多是少,總之與2017年度相比,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公司數量有了明顯提升。
圖片來源:《關于2018年度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2018年度公示報告顯示,共有95家公司(含境內及進口)產生了新能源汽車積分,占公示報告中統計的乘用車企總量的67%;2017年度的公示報告則顯示,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公司數量為64家(含境內及進口),占當年公示報告中統計的乘用車企總量的50%。
近兩年來國內車企紛紛上馬新能源汽車項目并逐漸落地、大量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投放和上市的事實,也印證了這一變化。可以預見的是,隨著雙積分政策從明年開始對公司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這樣的趨勢將體現得更加明顯,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公司數量將持續新增。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度仍然有部分公司的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對這類公司而言,2019年即將開始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大考,它們將面對比較嚴峻的考驗。
不過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的公司數量也比2017年度有較大幅度減少。
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顯示,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的公司數量(含境內及進口)為46家,而2017年度則為64家。這一較為明顯的變化,同樣基于雙積分政策的推進執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考核的日益臨近,對公司在新能源汽車產量等方面有著“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在傳統燃油車降耗壓力日漸增大的情況下,公司選擇從新能源汽車入手實現整體降耗,已經逐步在業內達成共識。
圖片來源:《關于2018年度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部分公司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為0,單純依靠傳統燃油車就能實現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正積分。這類公司盡管在傳統燃油車降耗方面有著較強的實力,但面對2019年即將開始考核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也要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有所動作。
據統計,2018年公示報告中,共有8家公司(含境內及進口)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為正,比2017年的24家有了明顯的減少,這也說明,對公司而言單憑傳統燃油車降耗獲得正積分的難度越來越大。
2018年度積分仍供大于求
預計每分平均交易價格仍在1000元以內
假如以2018年度公示報告的結果進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測算的“預演”,結果又是怎么樣?
事實上,以傳統乘用車產量為基數,按10%的比例要求進行測算后,大部分公司獲得的新能源汽車實際積分并未達到10%的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不過也有一部分公司已經在2018年提前達標并超標。
通過梳理發現,2018年度包括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等公司的新能源汽車積分已經超過當年傳統乘用車產量的10%。
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
應當采取下列方式抵償歸零:
(一)使用本公司結轉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
(二)使用本公司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
(三)使用本公司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
(四)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
根據雙積分政策的要求,四月進行年度公示后,六月三十日前,對乘用車公司提交的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和相關數據進行核實,并公布上一年度乘用車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報告。隨后按照核算情況進入交易環節。
在采訪中,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去年在積分交易平臺完成的非關聯公司之間的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均價格為每分825元。這一實際交易價格遠低于此前預期。“這還是非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價格更低,因為有關聯關系,積分交易雙方也容易談出更低廉的‘友情價’。”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一位參與雙積分政策制定的相關人士表示,總體而言,2018年全行業的積分普遍較多,仍然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預計交易價格將比2017年度略有提升,但仍然不會超過每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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