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46次 | 2019年12月04日
深圳出臺政策補貼燃料電池材料最高可獲1500萬
為加快深圳市新材料產業發展,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19年3月22日對外公布了“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新材料產業2019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的通知”。
該計劃表明,深圳市未來將重點對電子信息材料、綠色低碳材料、生物材料、新型結構和功能材料、以及前沿新材料等領域進行扶持補貼。其中,前沿新材料領域包含燃料電池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等。
根據深圳市發改委的扶持計劃顯示,此次資助方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事前資助,另一種是事后補助。
事前補助針對的是前期的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項目綜合評審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事后補助按照“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的方式予以資助,綜合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過現場核查的,市發展改革部門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20%予以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項目投資計算期一般為項目建設周期,計算期最長可以追溯至2019年1月1日。優先支持新開工建設項目,截至4月22日,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項目單位逾期未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已立項項目不予資助。
從整體資助補貼力度上看,此次資助金額較去年并未有過大的變動,事前項目建設投資最高可獲500萬元資助金,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最高可獲1500萬元資助金。然而從政策出臺的密集程度上看,這是自今年開年以來深圳市在相關政策中主動提及對氫燃料電池產業的發展進行扶持。
2019年1月10日,《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公布,按照搭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對相應的燃料電池車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6000元/KW,最高可達20萬元/輛,燃料電池輕型客車、貨車定額補貼30萬元/輛,燃料電池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定額補貼50萬元/輛。
同樣在今年的兩會上,政協委員梅春雷提議,盡快制定深圳未來3到5年氫能及燃料電池產業發展規劃,積極扶持本土相關企業,尤其是電堆研發、系統設計及運營服務方面,形成一批有創新能力和運營服務經驗的企業集群。
另外,從財政、產業基金、稅收等方面全力扶持深圳市氫燃料電池產業,對氫燃料電池產業尤其是加氫站的建設給予相應的補貼,盡快制定加氫站的建設審批程序,為氫燃料電池車的示范運行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
值得深思的是,就在去年氫燃料電池產業正如火如荼的推進時,深圳整體的氫燃料電池市場呈現出一番有別于過去鋰電市場剛爆發的景象。從政策層面上看,去年深圳市地方政府對氫燃料電池市場的整體扶持力度并不大,下半年雖有較為密集的扶持政策出臺,但對于整體市場的發展推動并未造成過大的影響,同時就基礎設施的建設亦未有十分明確的審批流程以及土地選址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