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00次 | 2019年06月26日
新能源車企被要求對新能源車輛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日前,國家工信部裝備中心發出《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新能源汽車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這對于廣大新能源車主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通知》要求各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重點對已售車輛、庫存車輛的防水保護、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部件和易損件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前期已進行過檢查的車輛,可不再重復檢查。
特別是對于私家車來說,《通知》要求生產企業應明確告知用戶,車輛觸發何種條件時應回店檢修。觸發條件應包括:車輛正常行駛里程或使用年限間隔,車輛發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況,車輛儀表出現嚴重故障報警信號(如電池、過壓、過溫、絕緣過低,充電插座過溫等)等。
因此,廣大新能源車主如果遇到上述情況,也應該及時向廠商進行及時反映,盡早排除安全隱患。
對于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公交車等高使用強度的運營類車輛,則要求按照行駛里程和監控平臺數據分析結果設定排查比例。企業應對各地區售后服務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機構消防器材配置和應用能力、防雨防雷防水條件、專用維修設備工具配備及絕緣防護、技術人員維修及防護能力等進行排查,對存在問題的,應積極整改。
而對于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事故的調查,《通知》要求企業應當承擔新能源汽車安全第一責任,對發生起火燃燒事故的,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將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時以內將事故詳細信息,主動上報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裝備中心。
裝備中心將聯合有關單位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起火、燃燒等安全事故,并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聯合相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并將事故調查結果上報工信部進行處理。對存在隱瞞不報,不配合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等行為的,裝備中心將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確實存在產品缺陷的,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向主管部門備案召回。
《辣椒汽車》注意到,2018年新能源汽車召回數量已超過13萬輛,占據總銷量比例高達13.5%。特別是今年四月以來,又發生了特斯拉、蔚來、比亞迪等多個品牌電動車起火燃燒事故,其中特斯拉和蔚來在靜止停放狀態下突然爆發燃燒事故的現場視頻被傳到網上之后,激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有業內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車故障主要包括三個原因:一是電池過熱導致自燃;二是,變速器存在安全隱患;三是,制動助力真空泵故障。其中,因電池過熱導致車輛自燃是其最主要的原因。
而工信部裝備中心發布的《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則對汽車廠商提出了更加細致的要求。這對于防患于未然,對于保護廣大車主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