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359次 | 2019年06月27日
定了!新《固廢法》實施,電池市場變天!最高罰款100萬!電池回收證或被或被炒高價!
廢電池非法回收處置一直是環保嚴抓的一個部分。山西省高院刑四庭選取了一起最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進行法律教育。未經許可,回收商收購廢舊電池。并拆解,將含鉛的電解液傾倒在庫房內私設的滲坑內,通過滲坑管道直接排放到庫房圍墻邊的排洪渠內。不僅被沒收了全部所得,還交了罰款、蹲了班房!還要支付修復環境所需的333150元!
6月5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
本次《固廢法》修訂案增加了排污許可制度、環境保護稅、環責險等多個方面內容,并重申“洋垃圾”禁止令。此外,修訂案還新增區域合作條文,統籌建設區域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值得一提的是,修訂草案對部分違法行為的罰則進行了修訂,多項違法行為的罰款提升至100萬元,一些以往沒有具體罰則的行為,也加上了相應的罰則。
據了解,國家規定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必須交由有處理資質的第三方處理,但目前在國內,廢棄物處理商的處理能力有限,水平參差不齊。
對于電池行業整治來說,一直就沒有停歇過。今年以來,雖然實際產量同比大幅減少,但由于需求端較弱,鉛價一路下行。統計局數據顯示鉛產量同比減少20%左右。雖然目前需求端仍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由于鉛價已經基本反應了悲觀預期,未來下跌空間或有限。鉛價利潤縮水,讓很多經銷商叫苦不迭。
廢舊電池回收要有相關證書
2019年1月,生態環境部聯合八部委出臺了《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隨后又聯合交通運輸部于1月底出臺了《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這兩個政策的出臺,對整個廢電池回回收行業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對無證回收商來說是重大打擊!有些人選擇暫時停收或者轉行:
但是回收商少了,廢電池還在!廢電池回收試點的實行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試點工作的啟動旨在推動鉛蓄電池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加強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
之前就有同行反饋,湖北開始執行新政策了!大品牌已經發了公告!要求廢電瓶由自己的代理商回收!而且賣出一組新電瓶就必須要回收一組舊電瓶!
這樣的政策對代理商也是一種考驗,以舊換新價格如何定?回收價格是否對消費者更有吸引力?消費者衡量之后,是否愿意以舊換新?會不會影響新電池銷量?這些都需要市場去驗證!
而且,為了合法回收廢舊電池,一些電池生產廠家或將介入,收買廢舊電池資格證書,價格或被炒高。據悉,某單位擁有證書就達近百個,看來,廢舊電池回收將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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