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260次 | 2019年06月14日
手機鋰電池的工作原理
現在的手機大多采用的是鋰電池或鋰聚化合物電池,它是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最早出現的鋰電池來自于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
隨著二十世紀微電子技術的發展,小型化的設備日益增多,對電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鋰電池隨之進入了大規模的實用階段,特別是手機電池應用方面,而目前常用的手機鋰離子電芯規范的說法是:鋰離子二次電池。目前常用的手機鋰離子電池標稱電壓為3.7V(或3.6V),充電截止電壓4.2V(或4.1V,根據電芯的廠牌有不同的設計)。
對鋰離子電池充電要求(GB/T182872000規范)首先是恒流充電,即電流一定,而電池電壓隨著充電過程逐步升高,當電池端電壓達到4.2V(4.1V),改恒流充電為恒壓充電,即電壓一定,電流根據電芯的飽和程度,隨著充電過程的繼續逐步減小,當減小到0.01C時,認為充電終止。大家注意,其中C是以電池標稱容量對照電流的一種表示方法,如電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電電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當然,規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
那為什么認為0.01C為充電結束了,其實這是國家標準GB/T18287-2000所規定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為結束,郵電部行業標準YD/T998-1999也是這樣規定的,即不管電池容量多大,停止電流都是20mA。國標規定的0.01C有助于充電更飽滿,對廠家一方通過鑒定有利。
另外,國標規定了充電時間不超過8小時,就是說即使還沒有達到0.01C,8小時到了,也認為充電結束。因為質量沒問題的電池,都應在8小時內達到0.01C,質量不好的電池,等下去也無意義。所以,提醒大家,充電時不地超過8小時,這樣有利于電池的使用壽命。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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