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761次 | 2019年06月06日
應對電動車電池規格標準進行統一
住滇全國政協委員陳俊驄指出,目前,我國的純電動自行車、汽車生產商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電池規格也不盡相同,沒有統一的動力電池型號標準。應對電動車電池規格標準進行統一。
陳俊驄分析,電池是電動車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都是各電動車生產廠家,根據車型自行設計,自己生產或者委托其他的蓄電池企業按照自己的設計來生產。這樣,就會出現電池的長寬不一、大小不一,不能夠通用,造成極大的浪費和不便。現在的手機電池五花八門就是當初沒有統一標準帶來的惡果,也是一個有力的例證。電池的互不兼容,不僅給消費者增加了購車成本,使用時要費盡心思充電,還由于潛在消費者出于對電池成本的計算而擔心被電動車品牌所綁架的顧慮對純電動自行車或汽車的購買心有余悸,影響了購買的欲望,也阻礙了純電動車的推廣應用。
陳俊驄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制定電動自行車和汽車的電池標準,像手電筒等小電器常用的1號、2號、5號、7號電池那樣,制定幾個統一的電池標準,如L號、M號、S號。限定電池的長度、寬度、接點位置、厚度(容量)等,并統一充電接口,實現相同型號電池的互換和充電器的通用,以免重蹈手機電池泛濫的覆轍。
此外,規范、布局、引導建設電池加油站,建立起與電池生產廠家合作配套機制,完善與電動車用戶間的電池租賃機制,為電動車提供電池保養、更換等有償服務;統一檢驗處理廢舊電池。嚴格監管電池、電動車生產廠家對非標電動車電池的生產和使用,非標產品不得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