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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大LARGE | 點擊量:3210次 | 2019年03月13日
鋰電池失火處置程序:
1、查明物品,確認鋰電池引發。
2、報告機長。
3、關閉鋰電池電源(如有),斷開或拔掉連接在鋰電池的外部電源,斷開機上相關電源。
4、實施滅火程序。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5、利用不可燃液體進一步進行降溫處理(不得使用干冰或冰塊降溫)向機長報告處置情況。
6、確認滅火、不再冒煙,派專人監控。
7、向相關人員報告并移交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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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處置原則當鋰電池發生火情時,使用水滅火瓶或其它非易燃液體來冷卻電池芯和裝置,使起火的電池內電池芯冷卻,防止熱量繼續擴散到相鄰電池芯。如果沒有水滅火器,可使用其它不可燃液體來冷卻電池芯和裝置。如有明
鋰電池的應用廣泛,從民用的數碼、通信產品到工業設備到特種設備等都在批量使用,不同產品需要不同的電壓和容量,因此鋰離子電池串聯和并聯使用情況很多,鋰電池通過加裝保護電路、外殼、輸出而形成的應用電池稱為P
4高
質量能量密度300瓦時/公斤 體積能量密度700瓦時/升
100C持續放電,溫升控制在40℃以內
80℃高溫持續循環200周,85℃儲存48小時
通過針刺、重物沖擊等安全性測試
2低
-40℃低溫0.2C充電 且充放電循環300周以上
-50℃低溫放電,75%以上容量保持率
1防爆
190~200Wh/kg的高能量密度 滿足Ex ia\ib IIA\IIB T1~T4防爆標準 和針刺、重物沖擊等安全性測試
400-666-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