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632次 | 2019年01月16日
電動車電池出問題 半年后只給換“周轉電池”
南京電動車三包規定2005年出臺,到如今已接近14年時間。記者調查發現,電動車三包規定幾乎遭遇了商家一致的“軟抵抗”,尤其是電動車電池,原本的一年三包,大多被商家打了折扣。半年之后電池出了問題,享受不到更換新電池的待遇,大多都是以“翻新”或“周轉”電池代替。
南京市民琚金說,他2011年9月5日花了3000元在建寧路的富士達電動車專賣店購買了一輛富士達電動車。剛開始騎行距離很長,充一次電能騎行50多公里。2個月后,騎行距離大幅下降。到2012年五六月份,騎行距離縮短到20公里。去年7月,琚先生找到專賣店,經過檢測,專賣店給他更換了一個電池,當時告訴他,更換的是新電池。
沒想到,去年夏天剛更換的電池到了去年冬天就又不行了。電池是不是有什么問題?檢測時琚先生問,這電池是哪里產的?當得到回答是“溧陽”產的,他一下子就蒙了,“那你們換給我的肯定不是新電池”。店里一位戴經理拿出廠家的一本三包規定給他看:如果電池出了問題,半年內換新電池,半年后就不是新電池了,而是保養電池。
早在2005年,南京消協、工商等部門就聯合出臺了電動車三包規定,其第十七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電動車電池出現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規格的電池,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該辦法同時要求,換貨時,應提供新的商品,凡屬殘次品、不合格品或者修理過的商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
記者調查多家電動車品牌發現,一旦新車過了半年,出了問題就不再給消費者更換新電池幾乎是商家默認的“行規”。
水西門大街的卡沙和航天神迪兩家電動車經銷商,口徑很一致:廠家規定,電池出現問題時,半年以內予以更換全新同等規格的電池,半年到一年內,雖然還在保修期,但更換的就是“周轉電池”。過了一年的保修期,電池如果又出現問題,消費者就要付費進行維修。此外,記者了解到知名品牌小鳥的規定也差不多,而南京地產品牌大陸鴿,更換新電池的時間范圍更長一些,為8個月,8個月到一年之間,更換的也是“售后電池”。
在三條巷一個知名電動車維修點,王師傅告訴記者,電池的三包規定,一直沒有執行下來。對于執行不下來的原因,他表示,這個規定對廠家來說,也未必公平。因為電池本身的使用環境就比較惡劣,會受到顛簸、溫度的影響。此外,幾乎95%的消費者,都存在使用不當的問題。
“例如電池最好是使用了4/5的電量再充電,在充電器指示燈變綠燈之后,再續充1-2小時,就應該拔掉電源,但很多人不管每天騎了多遠,都是一股腦兒充到第二天早上再拔,過充的情況非常普遍”。他說,之所以執行不了,就是因為如果消費者真較真起來,廠家也可以較真?!叭绻麢z測,很容易檢測到消費者有過充情況,有的人甚至將電池充得變了形。如果將過充歸咎為人為原因,廠家可以辯解說,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在三包范圍?!?/span>
南京電動車業內人士還表示,這個規定畢竟是南京地方性規定,富士達、雅迪等企業的生產廠家不在南京,售后服務全國通用,很難專門為南京一個地方出臺單獨的保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