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675次 | 2018年09月05日
鋰電池充放電壽命
鋰電池壽命問題:循環充放電一次就是少一次壽命嗎?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說說鋰電池循環壽命的測試條件。
循環就是使用,我們是在使用電池,關心的是使用的時間,為了衡量充電電池到底可以使用多長時間這樣一個性能,就規定了循環次數的定義。實際的用戶使用千變萬化,因為條件不同的試驗是沒有可比性的,要有比較就必須規范循環壽命的定義。
國標規定的鋰電池循環壽命測試條件及要求:在環境溫度20℃±5℃的條件下,以1C充電,當電池端電壓達到充電限制電壓4.2V時,改為恒壓充電,直到充電電流小于或等于1/20C,停止充電,擱置0.5h~1h,然后以1C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2.75V,放電結束后,擱置0.5h~1h,再進行下一個充放電循環,直至連續兩次放電時間小于36min,則認為壽命終止,循環次數必須大于300次
國標規定的解釋:
A.這個定義規定了循環壽命的測試是以深充深放方式進行的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B.規定了鋰電池的循環壽命按照這個模式,經過≥300次循環后容量仍然有60%以上
然而,不同的循環制度得到的循環次數是截然不同的,比如以上其它的條件不變,僅僅把4.2V的恒壓電壓改為4.1V的恒壓電壓對同一個型號的電池進行循環壽命測試,這樣這個電池就已經不是深充方式了,最后測試得到循環壽命次數可以提高近60%。那么如果把截止電壓提高到3.9V進行測試,其循環次數應該可以增加數倍。
這個關于循環充放電一次就少一次壽命的說法,我們要注意的是,鋰電池的充電周期的定義:一個充電周期指的是鋰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電到滿的過程。而這并不等同于充電一次。另外大家在談論循環次數的時候不能忽視循環的條件,拋開規則談論循環次數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循環次數是檢測電池壽命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誤區:許多人喜歡把手機鋰離子電池用到自動關機再充電,這個完全沒有必要。
實際上,用戶不可能按照國標測試模式對電池進行使用,沒有一個手機會在2.75V才關機,而其放電模式也不是大電流恒流放電,而是GSM的脈沖放電和平時的小電流放電混合的方式。
有另外一種關于循環壽命的衡量方法,就是時間。有專家提出一般民用的鋰離子電池的壽命是2~3年,結合實際的情況,比如以60%的容量為壽命的終止,加上鋰離子電池的時效作用,用時間來表述循環壽命我認為更為合理。
提示:對于鋰離子電池,沒有必要用到關機再充電,鋰離子電池本來就適合用隨時充電的方式進行使用,這也是他針對鎳氫電池的最大優勢之一,請大家善加利用這個特性。鋰電池完全充放電一次(完全充放電并不等同于一次充放電),循環壽命才減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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