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3109次 | 2022年05月16日
介紹鋰電池過放原因及正確使用方法
放電電流:放電電流不得超過規格書(承認書)規定的最大放電電流,過大電流放電會導致容量劇減并導致電池過熱膨脹。
放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格書規定的工作溫度范圍內放電。當電池表面溫度超過70C時,要暫時停使用,直到電池冷卻到室溫為止。
過放電:過放電會導致電池損壞,放電時不得使單體電池的電壓低于3.6V。
電池應放置在陰涼的環境下貯存,長期存放電池時(超過3個月),建議置于溫度為10-25C且低溫度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電池在長期貯存過程中每3個月充放電一次以保持電池活性,并保證每個電芯電壓在3.7~3.9V范圍內。
1、充電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1-1充電電流:充電電流不得超過規格書中規定的最大充電電流(一般情況下為0.5~1.0C或以下),使用高于推薦電流充電將可能引起電池的充放電性能、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問題,并可能導致發熱或泄漏。目前市場銷售的5C電流充電的航模電池,建議不要經常使用5C充電,以免影響電池壽命。
1-2充電電壓:充電電壓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制電壓(4.2V/單體電池),4.25V為每只節充電電壓的最高極限。(嚴禁采用直充充電,否則可能造成電芯過充電,用戶由于錯誤使用電池出現的后果自負)。
1-3充電溫度:電池必須在產品規格書規定的環境溫度范圍內進行充電,否則電池易受損壞。當發現電池表面溫度異常時(指電池表面溫度超過50C),應立即停止充電。
1-4反向充電:正確連接電池的正負極,嚴禁反向充電。若正負極接反,將無法對電池進行充電。反向充電會使電池受到破壞,甚至導致發熱、泄漏、起火。
鋰離子電池過放原因及正確使用方法
2、放電
2-1放電電流:放電電流不得超過規格書(承認書)規定的最大放電電流,過大電流放電會導致容量劇減并導致電池過熱膨脹。
2-2放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格書規定的工作溫度范圍內放電。當電池表面溫度超過70C時,要暫時停使用,直到電池冷卻到室溫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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