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862次 | 2020年01月05日
電池污染 大事件催生新規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其中,鋅錳電池出口量超過60%、二次電池出口量超過65%、太陽電池出口量超過90%。
3月1日,由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簡稱《標準》)即將實施,該《標準》對電池工業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重點區域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有專家認為,新發布的《標準》對于我國履行環保國際公約、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義。該《標準》出臺背景如何,對遏制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將起到怎樣的作用?就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項目官員艾浩。
事故頻發、標準不健全加速新規出臺
近幾年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和現有法規標準不健全等原因,催生了新《標準》的出臺。談及《標準》出臺背景,艾浩一語中的。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其中,鋅錳電池出口量超過60%、二次電池出口量超過65%、太陽電池出口量超過90%。同時,隨著汽車、電動車、通信等行業的快速發展,電池行業在我國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然而,電池行業也是重金屬消耗和排放重點行業。從《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說明中可以看到,鋅錳電池的主要水污染物為汞、鋅、錳、化學需氧量(COD),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汞、瀝青煙;鉛酸蓄電池的主要水污染物為鉛、鎘、COD,主要大氣污染物為鉛、硫酸霧;鎘鎳、氫鎳電池的主要水污染物為鎘、鎳、COD,主要大氣污染物為鎘、鎳等。在這些污染物中,鉛污染問題最為突出,造成近年來多地發生血鉛超標事件。艾浩說。
由于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故頻發,國家印發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等文件,全面強化對鉛蓄電池生產等涉重金屬行業的環境監管工作。目前,我國電池行業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