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2376次 | 2019年10月10日
四輪低速電動車應排除鉛酸蓄電池而只用鋰電池?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交了一份關于堅持市場導向、雙輪驅動發展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滿足新時代交通工具多樣化需求的建議。
近幾年來,四輪低速電動車作為一種新型的短途交通工具,具有“綠色環保、節能減排、經濟實惠、便捷安全”的特點,受到百姓歡迎和市場青睞。
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明確提出“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意見。目前,《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草案)》正在制訂中,其中鉛酸蓄電池是否被排除在技術條件之外是至關重要的關鍵所在。
張天任認為,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排除鉛酸蓄電池是不合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如果《草案》要求動力蓄電池產品只能使用動力鋰離子電池,這將否定國家已經發布實施的同屬性標準,是不嚴肅不公平的。
其次,這將偏離中國國情和四輪低速電動車動力蓄電池普適性市場主流,是不科學不現實的。鉛蓄電池擁有170余年發展歷史,技術成熟、安全可靠、價格低廉,應用極其廣泛,目前四輪低速電動車市場95%以上配用的都是鉛蓄電池,鉛蓄電池年使用量不到燃油車的十分之一。
第三,這將造成鋰資源浪費和潛在的巨大環境污染隱患,是不循環不環保的。中國已探明鋰資源儲量中80.54%的類型是鹽湖型,約占80.54%,在開采和加工過程中非常容易對青藏高原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加上中國尚未建立廢舊鋰電池回收再利用體系,據測算,預計2018年中國動力鋰電池報廢量將達14Gwh,超過17萬噸,將會給環境造成巨大的壓力。
基于上述分析,張天任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雙輪驅動,鼓勵多種技術路線并行。建議學習發達國家經驗,在鼓勵鋰離子動力電池創新發展的同時,不排斥鉛蓄電池的廣泛應用與發展。
二是堅持政府監管、公平公正,科學制訂技術條件標準。非常期盼制定“技術條件”標準工作在有關司指導下,對電池行業和整車制造企業、專家意見給予充分理解和高度重視,引導、協調相關協會、學會和標準化技術組織,糾正對鉛蓄電池的偏見,增強對各類國標規范性的認同。
三是堅持規劃引領、試點推廣,切實推動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本文來自: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