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537次 | 2019年03月26日
盤點全國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
近年來,我國也開始面臨能源結構調整,對氫能的開發與利用越來越重視,逐步將氫能發展列入相關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中,頒布了一系列的補貼政策。
2018年2月,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燃料電池乘用車依然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6000元/kw,上限為20萬元/輛;輕型燃料電池客車、貨車以及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依然采用定額補貼方式,補貼上限分別為30萬元/輛和50萬元/輛。”該政策已于同年2月12日開始實施。
2018年我國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
在國家政策的大方向下,北京、廣東、深圳、佛山、江蘇等地方政府也出臺了相關政策扶持燃料電池汽車行業發展。其中,廣東和上海支持燃料電池的高功率補貼:廣東提出按照燃料電池裝機額定功率,最高按中央補貼標準1:1進行補貼;上海提出燃料電池系統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的50%或60kW,按照1:1,其他按照國標0.5倍補貼。
2018年全國部分省市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以下為補貼標準原句:
●北京市
對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補助。
●湖北襄陽
燃料電池乘用車20萬元/輛,燃料電池輕型客車、貨車30萬元/輛,燃料電池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50萬元/輛。
●湖北武漢
對單位和個人購買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1:1的比例。
●廣東省
2018-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資金中30%用于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可按燃料電池裝機額定功率進行補貼,最高地方單車補貼額不超過國家單車補貼額度的100%。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單車的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廣東深圳
燃料電池乘用車20萬元/輛,燃料電池輕型客車、貨車30萬元/輛,燃料電池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50萬元/輛
●廣東佛山(禪城區)
按照國家補貼1:1,補貼總額不高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要求:車輛必須納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累計運營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
●廣東蘇州
燃料電池乘用車5萬/輛,燃料電池客車5萬/輛、燃料電池貨車7萬/輛
●江蘇如皋
市公共交通、物流運輸企業,購買氫燃料電池客車、物流車、專用車開展業務,運行里程達2萬公里以上的,每輛車給予一次性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待省、市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政策明確后另行確定。
●上海市
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5;燃料電池系統達到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50%,或不小于60kW的,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1
●重慶市
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約為同期國家標準的40%
●河南省
按國家補助標準的30%給予推廣應用補助
●海南省
按中央財政同期補貼標準的1:0.5執行,其中,省、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
●陜西西安
公共服務領域(包括公交領域,巡游出租車領域,環衛用車、救護車和校車)的單車按1:0.5給予地方補貼,非公共服務領域的單車按1:0.3給予地方補貼。
●青海省
按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0.5執行。
●浙江紹興
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市場指導價的50%
●浙江寧波
按照同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5給予地方財政補助。
●安徽合肥
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2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助
●廣西南寧
按國家補助的80%給予地方補助。自治區和南寧市地方補助政策疊加后,獲得地方補助是國家標準的100%。
●云南省
對省內上牌的新能源汽車配套補貼25%,州、市財政再配套補貼25%。
●四川成都
符合財政獎勵條件的年度新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產品,按每個目錄產品20萬元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