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800次 | 2018年12月12日
工信部發布車企及產品準入新辦法
對汽車行業影響較大的車企及產品準入,在2018年歲末迎來新規則。
12月6日,工信部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廢止了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
新辦法出臺之前,產品準入許可主要針對傳統汽車。隨著新能源汽車熱潮興起,越來越多的純電、插混和燃料電池車型出現在公告目錄中,這些車型與傳統汽車有較大的區別;新造車勢力的興起帶來了不同的生產模式和商業模式;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汽車行業優勝劣汰加快,一些競爭力不足的企業難以為繼……顯然,原有的規則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管理辦法》應運而生。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車企及產品準入管理新政有利于產品創新和產能充分利用。
■減輕企業負擔發揮集團優勢
根據《管理辦法》第二條,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分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六類。客車類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分為整車類和改裝類。這條規定極大地簡化了以往過于細分的19類生產企業和產品,企業獲得某一個類別的準入后,生產該類別之內的產品,無需再次申請企業準入,大幅減輕了企業負擔。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例如,參照GB/T3730.1-2001標準,房車屬于旅居車、半掛車和掛車。房車又分為自行式A型、B型、C型,拖掛式A型、B型、C型、D型,移動別墅A型和B型。其中,自行式A型房車都由大客車改裝而來,如果企業再次申請準入許可,將耗費6~8個月時間,并且要花費不少資金備齊各項準入材料。
為了方便企業申請,《管理辦法》還提出推行企業集團管理,進一步簡化流程。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表示,集團化管理等簡化程序的措施可以讓企業最大限度地利用認證資源,同時給予企業更多自我認證空間。根據《管理辦法》,成員企業可以委托企業集團內部取得同類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其他企業生產其取得準入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工信部可以簡化其成員企業的準入審查要求。同時,還將推行產品系族管理,鼓勵企業對同一系族的車型產品按照系族申請產品準入,生產同一系族內的產品將不需要重新申請公告。據悉,系族管理可以將產品準入類型降低1/3以上。
《管理辦法》還特別將“有與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保障能力等”作為準入條件。
隨著新造車浪潮興起,國內涌現了超過60家新勢力造車企業,市場能容下這么多新勢力造車企業?或許將來會出現某些企業銷售幾千輛之后難以為繼的情況,如果這些企業倒閉,消費者的售后服務問題如何解決?《管理辦法》強調售后服務保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利益。
■為技術和模式創新鋪路護航新勢力發展
《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提出,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滿足本辦法規定準入條件的,企業在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時可以提出相關準入條件豁免申請。
無人駕駛和智能網聯技術是汽車產業未來的發展方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尤其是IT技術將廣泛應用在汽車上。IT行業的技術發展日新月異,更新速度飛快,按照摩爾定律,每18個月出現一次技術迭代。但量產汽車產品有強制認證要求,比照以往的經驗,制定強制認證標準需要2~3年時間,加上強制認證過程大約需要2.5個月。根據《管理辦法》,這種時間周期的滯后性將不再是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的“攔路虎”。
《管理辦法》還提出,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之間開展研發和產能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委托加工生產。
代工生產、授權制造等是近年來興起的新生產方式,這種商業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得到不少投資者的認可。新造車企業有些采用了代工生產、授權制造等商業模式,既縮短了產品投放市場的周期,又避免了重復建設生產線的浪費,充分利用現有企業的生產線,提高了代工、授權企業的生產利用率。崔東樹表示,《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推動造車新勢力的發展,同時充分盤活資源,高效利用傳統車企的閑置產能。
■加強生產管理規范市場行為
《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變更生產地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向工信部提交有關材料。這表明管理部門將加強生產管理,控制買殼行為,防止盲目的異地擴張建廠,實現穩定的生產經營。
我國有不少“僵尸”汽車企業,難以清理與市場上存在“買殼”需求有較大的關系。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把“僵尸”汽車企業的“殼”資源當作吸引投資的條件。據統計,60多家新造車企業中,除了少數幾家獲得純電動汽車資質之外,其他都面臨著資質問題。蔚來、小鵬等采用代工方式解決了生產資質難題,還有很多家企業尋求“殼”資源。
近年來,全國各地汽車生產企業遍地開花。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導致低水平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的現象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管理辦法》的新要求讓“殼”資源的價值縮水。
一位參與過《管理辦法》制定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新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辦法考慮了新造車企業的實際情況,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到資質,沒有必要采用買“殼”資源的辦法。
《管理辦法》還對汽車產品的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準,以及生產企業實施企業集團化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這些規定在以前的政策中也有所涉及,《管理辦法》與以往最大的區別是貫徹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管理轉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