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728次 | 2018年09月06日
新能源車型停產12個月 30家企業或有可能被撤銷資質
工信部裝備司按照合格證上傳數量統計了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名單,擬上報工信部。
9月3日,工信部裝備司官網對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了公示,包括萬向電動汽車、華晨汽車、廣汽本田、長安鈴木等30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進入本批名單。特別公示時間為2018年9月3日-9月9日。
通知顯示,進入名單的企業,是工信部裝備司按照合格證上傳數量統計到已經停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且已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
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要求,對于停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工信部將予以特別公示。經特別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再次生產,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的準入審查。如不能保持準入審查要求,將被工信部撤銷資質。
這就意味著,進入本批名單的30家車企,如果未能在9月9日公示期結束前及時補充數據,將被工信部特別公示,最終或有可能被撤銷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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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上報的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清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