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29149次 | 2018年07月31日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有變化 廢鉛蓄電池被認定危險廢物
從2016年8月1日起,新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就要開始實施了,新名錄實施的同時,舊的當然要廢止。那么,新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對于蓄電池行業有哪些影響呢?說實話,影響還真不小。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由國家環保部修訂,并于2016年6月14日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新公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內容有變化,其中有涉及再生有色金屬行業生產過程產生危廢的內容,主要如下。
一、增加的內容
在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的非特定行業中,增加了“廢覆銅板、印刷線路板、電路板破碎分選回收金屬后產生的廢樹脂粉”,廢物代碼為(900-451-13),危險特性為毒性(T)。
二、修訂的內容
1、在HW31含鉛廢物中,對廢物代碼431-001-31“鉛酸蓄電池回收工業產生的廢渣、鉛酸污泥”進行了修訂,修訂之后的內容為“廢鉛酸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板、廢鉛膏和廢酸”,廢物代碼為421-001-31。
2、在HW48有色金屬冶煉廢物中,內容修訂較多的有三條。
(1)對廢物代碼331-027-48“銅再生過程中產生的飛灰和廢水處理污泥”進行了修訂,內容修訂為“銅再生過程中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和廢水處理污泥”,同時去掉了“*”,廢物代碼為321-027-48。
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對“*”的解釋為:對來源復雜,其危險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國家具有明確鑒別標準的危險廢物,本《目錄》標注以“*”。所列此類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確有充分證據證明,所產生的廢物不具有危險特性的,該特定廢物可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2)對廢物代碼331-028-48“鋅再生過程中產生的飛灰和廢水處理污泥”進行修訂,修訂之后的內容為“鋅再生過程中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和廢水處理污泥”,同時去掉了“*”,廢物代碼為321-028-48。
(3)對原廢物代碼為331-029-48的“鉛再生過程中產生的飛灰和殘渣”做了修訂,修訂之后的內容為“鉛再生過程中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和廢水處理污泥”,廢物代碼為321-029-48。
這一次,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的亂象,想必會得到嚴厲的處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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