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756次 | 2021年12月16日
加強鋰電池回收要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
據報道,美國能源部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的研究人員日前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對鋰離子電池創造循環經濟的技術、市場、監管障礙進行了闡述和分析。
儲能系統和電動汽車(EV)如今對于鋰離子電池的需求日益增長。但是,目前電池的生命周期幾乎完全是單向的,從制造到消費再到報廢,幾乎沒有考慮過再利用或回收。NREL分析師說,如今美國只有一個鋰離子電池回收設施。
為了重新考慮電池的單向生命周期,NREL團隊評估了電動汽車和電池儲能系統中使用的大容量鋰離子電池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的現狀。他們發現,重復使用和回收電池可以為美國市場創造更多的機會,穩定電池供應鏈,減少環境影響,并緩解資源緊張的狀況。
他們還發現,循環經濟將從電池儲能系統中獲得更多價值。電池材料將被重復使用、回收或翻新多次。
面臨的三個障礙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研究人員指出,技術、基礎設施。流程是鋰離子電池回收當前面臨的障礙。例如,鋰離子電池的設計和組成因制造商而異,這使得很難設計標準流程來經濟高效地重復利用或回收電池材料。
此外,關于報廢鋰離子電池的狀態或數量,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翻新成本,公開的可靠信息也很少。分析人士建議美國政府資助的研究、開發、分析和激勵措施,以及信息交流,以增加知識和促進私人投資。
根據他們的調查,NREL的分析師強調了可能影響鋰離子電池安裝和電網互聯的現有法規。調查項目負責人、NREL分析師TaylorCurtis表示,加州或紐約等州正在修訂法規,以確保連接到電網的要求適用于電池儲能系統。
Curtis指出:“考慮到電網互連法規并非針對儲能系統而制定的,因此這是一個很大的進展。”
電池廢品分類的法規
面臨另一個挑戰是,目前尚不清楚如何根據報廢法規來定義退役的鋰離子電池。而到2020年7月,美國聯邦政府還沒有任何政策直接涉及電池儲能系統退役,也沒有法規強制或激勵鋰離子電池的再利用或回收。
一般來說,退役的鋰離子電池通常被認為是危險廢品,而法規也因美國司法管轄區而異,不遵守法規的組織和個人可能面臨處罰。
在某些州,違反危險廢物法律或法規的處罰比美國聯邦法規的處罰更為嚴格。例如,該報告說,故意或過失地違反加利福尼亞州危險廢物法律或法規的規定,而違規行為每天可被處以最高7萬美元的罰款。
該報告說,美國環境保護署已經為鉛酸電池等材料的回收利用制定了替代性監管措施。這些規則的目的是鼓勵收集和回收危險廢物。NREL的這份調查報告指出,對鋰離子電池有效回收可以緩解人們對環保責任的擔憂,使其回收的經濟性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