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2181次 | 2019年08月12日
電動車蓄電池常識
電動車蓄電池常識(一)
一、電動助力車蓄電池行業標準(以6-DZM-10為例)
1、2h率容量:2h以上(5A放電到1.6V/單體時間≥120min)。
2、荷電保持特性:存放28天,剩余容量不低于8.5Ah。
3、大電流放電特性:以15A電流放電5min,端電壓不應低于1.4V/單體。
4、過放電特性:放電初期電流為12±1.2A的定阻抗連續放電21,容量不應低于7.5Ah。<BR>
5、-10℃低溫容量:在零下(10℃±1℃)的環境下存貯10小時,實際容量不應低于7Ah。
6、過充電特性:以1.2A電流連續充電48小時,實際容量不應低于9.5Ah,外觀不得出現異常。
7、密封反應效率:以1.0A電流充電48小時后,再以0.5A充電29小時后,收集5小時氣體,氣體復合效率不應低于90%。
8、循環壽命:70%深度放電,循環壽命大于350次。
二、電動助力車蓄電池常見故障的檢查方法
1、外觀檢查:外觀變形、破損、滲漏、污染等檢查。
2、電壓測量:先測總電壓,再測單只電池電壓,并逐一檢查連接是否完好正常。
3、電池安全閥部檢查:取開上面蓋,查看安全閥周圍是否有酸液等異常現象,用手取開安全閥,檢查是否有粘連、松動或損壞等現象。
4、電池內部檢查:主要檢查項目:(1)電解液:目測電池內部電解液的干濕度,用木條等探試應有濕潤感。(2)檢查電池單格電壓進行判定“短路”和“斷路”故障:測單格電壓的方法是用金屬絲接觸電池內匯流條測量。
5、電池氣密性檢查:用血壓計改裝的氣壓測試裝置,對電池充氣,壓力在30-40Kpa,觀察壓力表是否穩定,也可將電池置于水中檢查。
6、容量檢查(按JB/T10262-2001標準):將完全充氣的電池連接進行放電,放電電流5A。
三、電動助力車蓄電池常見故障的具體處理方法
1、電池漏液的檢查與處理
(1)漏液有四種情況:一是上蓋與底槽之間密封性不好或因碰撞,封口膠開裂造成;二是安全閥滲漏液;三是接線端處滲酸漏液;四是其他部分出現滲酸液漏液。
(2)檢查與處理方法:先作外觀檢查,找出滲酸漏液部位。取開面板看安全閥有無滲酸漏液痕跡,再打開安全閥觀察電池內部有無流動的電解液。作了上述工作之后若仍未發現異常,應做氣密性測試(放入水中加壓充氣,觀察有元氣泡產生并冒出,有氣泡說明有滲酸、漏液),最后在充電過程中,觀察有流動電解液應將其抽出。<BR>
2、電池充不進電的檢查與處理
(1)首先檢查充電回路的連接是否可*,檢查連線與插頭接觸是否完好,認真檢查插座和插頭有否“打火”燒弧現象,有無線路損傷斷線等。
(2)檢查充電器有無損壞,充電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3)最后查看電池內部是否有干涸現象,即電池缺陷液嚴重。
(4)還應檢查極板是否存在不可逆轉硫酸鹽化:極板不可逆轉硫酸鹽化,可能過充放電測其端電壓的變化來判定。在充電時,電池的電壓上升特別快,某些單格電壓特別高,超出正常很多;放電時電壓下降特別快,電池不存電或存電很少。出現上述情況可判斷電池出現不可逆轉硫酸鹽化。
(5)上述故障的處理:先將充電回路連接牢固,充電器不正常應更換。干涸的電池應補加純水或1.050的硫酸進行維護充放電。如果發現有不可逆硫酸鹽化,應進行均衡充電。干涸電池加液后的維護充電就控制最大電池1.8A充電10~15小時,三只電池的電壓約在13.4V/只以上為好。如果電池之間電壓差別較大,先將其放電到終止電壓,再作維護充電、放電。不可逆硫酸鹽化的電池補加液以后(剛好出現流動電解液)用0.05-0.15C2A的電流充電20h左右,然后1.5A電流放電,放電終止電壓10.5V/只,反復1-3次直到消除不可逆硫酸鹽化,電池容量恢復正常為止。然后抽盡流動電解液,蓋上帽閥等即可重復投入使用。
3、電池變形(鼓肚)的檢查與處理
(1)一組電池(三只)同時變形先作電壓檢查,如果電壓基本正常,說明沒有短路存在,變形是過充電產生“熱失控”所致。應檢查充電的充電參數。電壓偏高(高于44.7V以上)無過充電保護或涓流轉換點電流偏低者(低于0.3A以下)要更換充電器。
(2)一組三只電池中只有1只或2只變形有以下可能性:一種是電池荷電不一致,充電時造成某些電池過充電引起變形,荷電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有短單格存在,也可能試驗放電或自放電等;第二種是某些電池出現不可逆轉硫酸鹽化,內阻增大,充電發熱造成變形。未變形的電池應檢查放電容量以及自放電特性。若無異常則不屬于電池問題。
4、電動自行車存放一段時間電池不存電的檢查和處理
(1)首先查看車鎖是否關斷。未關斷時,控制器儀表等仍處于工作狀態,有小電流放電(約30mA-150mA)。時間一長,在1-4周的時間就會將電池完全放電甚至過放電。
(2)檢查電動車電源部位絕緣是否良好:檢查時,可用毫/安表*萬用表的毫安檔)串聯在電池的回路中,關斷車鎖,看是否有微小電流通過。
(3)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是否一致,測試蓄電池的自放電性能是否存在自放電過大的故障。
(4)電池在存放過程中兩個月以內補充充電一次。防止自放電影響電池使用性能。
5、充電器一充就燒的檢查與處理
此種故障的檢查,首先檢查蓄電池連接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反極;另外察看蓄電池充電插座極性座極性是否接反,充電器極性是否接反,造成過放電后轉極。再檢查電池充電座或連線有、無短路現象,反極短路必須排除。電池已充電反極,對此先將其放完電(放電時溫度控制在50℃以上),再維護充電器連續充電15-18h,使電壓恢復正常后作放電檢查反復進行2-3次,容量恢復正常后即可投入使用,容量不足84min作報廢處理。
6、新電池裝車啟動時,儀表顯示電壓降得快的處理
(1)檢查儀表顯示與電池容量是否相符。電池電源與容量的關系如下表:
儀表顯示的電壓與電池容量關系不符合上表時,就要求廠家調整使之符合上述電壓與容量之間的關系。
(2)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可*,有無短路等。有則排除之。
(3)檢查電動助力車啟動力運行電流是否過大。若是過大(啟動電流在15A以上,運行時電流6A以上)與電動助力車廠家聯系對車輛進行改進。
(4)檢查蓄電池容量是否偏低。若是偏低,應對電池進行維護-充放電。
7、“落后”電池的檢查與處理
(1)首先將電池進行一般性的維護充電,然后用5A流放電,放電過程中不斷是測量電池的電壓,將放電容量不足的“落后”電池先拿出來給予處理。先補加1.050的稀硫酸至剛好看到流動電液出現,再繼續充電12-15h,充電時注意電池的溫度不要超過50℃,充電結束后靜置0.5h-4h,重做5A放電。放電過程中測量單格電壓的數值。若放電時間達不到標準或者單格電壓到了1.75V放電時間與正常電池相差較大者,則還應重復上述充電程序操作,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2)對“落后”電池的處理:若是重復充放循環后,電池容量無明顯上升或仍為零伏左右或很低,這種電池一般有短路存在或活性物質嚴重脫落軟化,嚴重不可逆硫酸鹽化等,很可能不能修復。對符合要求還可以繼續使用的電池,就抽盡流動的電解液,擦干凈表面,安上帽閥,用pVC(或氯仿)J粘合劑將面板粘合好,即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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