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936次 | 2019年04月27日
謹慎購買和使用鋰電池
2011年5月,一架飛機在爬升過程中,一名旅客攜帶的攝像機因鋰電池短路發生起火爆炸,機組使用了4個滅火器才將火勢控制,幸未釀成災難。2012年3月,一架客機在落地時貨艙發生火情,后經查實,原因是托運的備用手機電池起火所致。2012年7月,一架國際航班在高空發生貨艙火警備降,檢查發現因旅客攜帶的托運行李中鋰電池起火……最近手機電池爆炸事故又一起接著一起發生。
我們不禁會問鋰電池類物品為什么會狀況百出?作為內含鋰電池的充電設備,鋰電池的質量直接影響其使用安全。正規廠家生產的鋰電池,每一型號都需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按照《聯合國測試與標準手冊》的相關要求進行的各種環境條件下的安全試驗,只有通過測試的鋰電池才能對外銷售。故正規廠家的鋰電池與劣質產品在安全性和價格上都存在著較大差別。天津特種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不要只看價格而忽略了產品的質量,對價格超低、未規范標注技術參數的產品請謹慎購買和使用,更要注意不要隨意帶上飛機。
天津特種負責人提示,旅客乘機時要認真考慮所帶鋰電池類物品的質量、功率和數量,避免到達機場后被拒絕攜帶,給旅程帶來不便。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最新標準,充電寶可以托運。但鑒于國內充電寶不安全事件頻發,天津特種制定了更為嚴格的標準:一、充電寶等供電設備需按備用鋰電池管理,旅客攜帶的含有鋰電池類物品是以您出行方便所需合理的數量為限,不能大量攜帶。二、充電寶及各種備用電池禁止托運,若大于100Wh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須得到特種公司的許可,備用電池不得超過兩塊。
“一旦在乘坐航班過程中出現鋰電池類物品異常發熱、冒煙甚至爆炸起火,在未接電源的情況下可以澆水及不含酒精的飲料以便使內部的電池芯降溫,避免繼續爆炸,若旅客出行前不能確認哪些物品可以攜帶,請在購票時詢問或致電您所乘坐的特種公司,”該負責人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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