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23次 | 2019年04月03日
沈文祥:2019年鉛酸蓄電池企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進展及“瓶頸”分析
2016年12月25日,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出臺,國務院將鉛酸蓄電池行業納入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在由上海有色網主辦的2019(第十四屆)上海鉛鋅峰會上,超威集團總裁助理、戰略采購部總監沈文祥從鉛蓄電池生產行業發展現狀、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現狀、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進展、超威集團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措施、“瓶頸”分析及展望等幾個方面為大家帶來了2019鉛酸蓄電池企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進展及“瓶頸”分析。
鉛蓄電池生產行業發展現狀
銷售收入:
2017年度中國電池行業百強企業共實現銷售收入超過3751.49億元,同比2016年的2892.48億元增長29.7%。
2017年電池行業百強中鉛酸蓄電池企業21家,鉛酸蓄電池銷售收入978.67億元,占比26.1%。鋰離子電池企業40家,鋰離子電池銷售收入1293億元,占比34.5%。
利潤總額:
2018年,全國電池行業累計完成利潤總額289.75億元,同比增長-17.65%,其中,鉛蓄電池制造完成累計利潤總額38.61億元(占13.32%),同比增長0.32%;鋰離子電池制造完成累計利潤總額178.33億元(占61.55%),同比增長-24.56%。
產能分析:
產能方面,據統計,2017年全國鉛酸蓄電池行業累計產量19922.9萬KVAh,同比增長1.1%;2017年全國累計鋰離子電池產量為4044萬KVAh,同比增長31.3%。
盡管鉛酸蓄電池的產能遠遠高于鋰離子電池,但鉛酸蓄電池的利潤不到鋰離子電池的1/4。主要原因是鉛酸蓄電池成本和銷售價格低,消費市場成熟穩定,承擔的消費稅等稅負重,產業缺乏國家政策支持。
稅負分析:
鉛蓄電池行業利潤率多年來一直徘徊在2%-4%低位區間。2017年9月,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對52家規模以上大中型鉛蓄電池企業統計,2016年主營業務收入為1006.54億元;利潤總額為39.42億元,利潤率為3.92%;凈利潤為22.25億元,利潤率僅為2.21%。這52家大中型企業,全部總繳稅費額(共24個類別稅項)為74.50億元,稅負率高達7.4%,高于全國工業企業的稅負率。
消費稅實行后,鉛蓄電池企業普遍經濟效益下滑,資金緊缺,鉛蓄電池生產成本增加,企業的環保和技改能力和水平受到制約,鉛蓄電池及其配套產業也遭受致命打擊,這種持續低迷的行業發展現狀一直持續到現在。我國鉛蓄電池及其相關企業一直強烈反對征收鉛蓄電池消費稅。
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現狀
1、廢鉛蓄電池非法回收冶煉導致環境污染嚴重
近幾年,有關部門加大了對鉛蓄電池和再生鉛行業的整治力度,淘汰了一大批工藝裝備落后、環保不達到標的“小、散、亂”生產企業,產業集中度大幅度提高。
目前鉛蓄電池行業污染主要存在于回收利用環節(包括廢鉛蓄電池的收集貯存、轉移運輸以及再生利用等環節)。
一方面,廢鉛蓄電池回收市場長期由“流動商販”控制,污染嚴重;另一方面,非法回收的廢鉛蓄電池又流向非法小冶煉,導致正規再生鉛企業原料供應不足,形成惡性循環。
2、廢鉛蓄電池回收現狀
全國每年廢鉛蓄電池產生量超過500萬噸,80%以上流入非法渠道。
全國規范轉移、利用、處置廢鉛蓄電池不到廢鉛蓄電池產生量的20%。
非法回收屢禁不止,嚴重污染環境
全國約有20~30萬個個體收集大軍,通過簡單的運輸工具到各地收購廢鉛蓄電池。個體收集者每年非法倒酸約30萬噸。
廢鉛蓄電池轉移審批手續繁瑣
廢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各省廢鉛蓄電池收集量與當地再生鉛產能無法匹配,大部分廢鉛蓄電池需要跨省轉移,而現有制度轉移審批手續繁瑣、周期長,限制了鉛蓄電池規范收集、轉移效率。
廢鉛蓄電池回收資質申請困難
廢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從事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單位需要申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部分省市廢鉛蓄電池類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數量不足,企業申請回收資質困難,廢鉛蓄電池大多流入非法回收渠道。
3、廢鉛蓄電池再生利用環節現狀
1、再生鉛產能過剩、地區分布不均
2018年,我國批準建設再生鉛企業處理廢鉛蓄電池能力超過1050.28萬噸,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南、江蘇等地,再生鉛企業產能遠遠超過廢鉛酸蓄電池產生量。
2、大量非法再生冶煉企業造成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
非法再生冶煉企業規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產生的鉛蒸汽、鉛塵、二氧化硫直排環境,廢水和廢渣隨意排放。這些非法企業無稅費負擔和環境保護成本,以高于合法企業的價格搶購廢鉛蓄電池,擾亂市場秩序。
再生鉛企業處置能力統計
再生鉛廠開工率不足50%
根據工信部發布數據,2018年我國再生鉛產量為225萬噸。粗略估算,我國再生鉛廠總體開工率為40%-50%。
根據SMM調研數據,樣本再生鉛廠總產能為341萬噸/年,其2018再生鉛總產量為154.4萬噸,開工率在40%~50%之間。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進展
2016年12月25日,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出臺。
2018年12月29日,國務院“無廢城市”試點方案中4次提到廢鉛蓄電池。
2019年1月18日,九部委聯合印發《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明確收集率目標和各部委責任分工。
2019年1月24日,生態環境部與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試點工作方案,全國20省市納入試點范圍。
超威集團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措施
構建安全有序的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
1、開展電池回收相關政策研究
2015年捐贈成立中華環保基金會電池污染防治和救助專項基金,參與《鉛蓄電池行業及再生鉛行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戰略研究》、《鉛蓄電池行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戰略研究》、《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鉛全生命周期防控體系研究》等十余項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研究,為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和轉移管理奠定充分的理論基礎。
2、開展電池回收相關標準研究
2017年,主編山東省地方標準《鉛酸蓄電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為山東省電池回收試點方案的出臺提供重要參考。
2018年,結合環保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固管中心試點經驗,主編推薦性國家標準《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規定了社會源流通領域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貯存、運輸、轉移等環節的運行技術及管理要求,為鉛蓄電池回收模式的全國性示范推廣提供依據。
3、發揮銷售網絡優勢,建立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
依托超威電池覆蓋全國的3000個銷售代理商、63萬個基層銷售網點及物流配送系統,在北京成立回收板塊總部,通過“以舊換新、逆向物流”的模式,向全國推廣開展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業務。
4、按照環保要求進行規范化收集貯存管理
工程技術中心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對暫存點和中轉庫房進行整改并制定了一系列標準和管理制度,具體包括《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建設基本要求》、《暫存點庫房改建方案》、《中轉站庫房建設方案》、《中轉站庫房選址方案》、《庫房內廢電池碼放標準》、《庫房管理制度》、《污染防護措施與應急預案》、《業務人員培訓手冊》、《臺賬記錄及轉移月報表參考樣式》等。
搭建物聯網監管平臺實現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
1、制定《鉛蓄電池二維碼身份信息編碼規則》團體標準
為了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鉛蓄電池可追溯系統,對產品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工程技術中心聯合鉛蓄電池知名企業制定《鉛蓄電池二維碼身份信息編碼規則》。2018年4月18日,該標準由中國電池工業協會正式發布。
《鉛蓄電池二維碼身份信息編碼規則》的實施將有效統一企業和鉛蓄電池產品的身份信息標識規則,加快行業大數據信息平臺建立,規范產品的生產、使用及回收利用環節,為物聯網監管平臺運行提供技術支撐。
2、建設電池全生命周期物聯網監管平臺
為加強環保部門對廢鉛蓄電池回收過程的監督,工程技術中心加快建設可接入生產企業、回收企業、經銷商、物流商、再生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電池全生命周期物聯網監管平臺。通過平臺實現廢鉛蓄電池流轉全過程可視化管理,形成鉛蓄電池“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監督留痕、責任可究”的監管數據鏈條。
3、庫房視頻監控系統
為了實時掌控庫房內的情況,防止電池遺失或被破壞,降低安全環保風險,暫存點和中轉站庫房全部安裝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并在視頻監控系統上加裝電子圍欄裝置,一旦電子圍欄范圍內(下圖中綠色框內)的電池被移出,系統立即發出警報通知相關管理人員,避免庫房內的廢鉛蓄電池流入非法渠道。
4、電池鏈APP監管方式
在電池全生命周期物聯網管理系統的技術基礎上,開發完成電池鏈APP。通過電池鏈APP,將新電池的銷售和廢電池的回收信息、暫存點和中轉站的轉運與貯存信息、再生鉛廠的利用處置信息全部錄入系統,滿足不同用戶的管理需求,已在北京、天津、福建等地推廣運行一年。
政府監管部門可通過APP實時掌握當地所有廢鉛蓄電池回收業務的情況,包括:電池的銷售和回收的數量、入庫和出庫數量、電池來源和去向,實現廢電池回收全過程的監管。
開展上下游企業綠色供應鏈業務
1、成立京津冀蓄電池環保產業聯盟
2018年2月3日,聯合京津冀蓄電池行業上下游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共同成立京津冀蓄電池環保產業聯盟。京津冀聯盟全面調研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鉛蓄電池生產和再生鉛企業現狀、充分了解企業訴求,努力破解鉛蓄電池回收稅收瓶頸和跨省轉移審批難題,為規范京津冀廢鉛蓄電池回收市場秩序、加強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溝通合作、構建京津冀地區鉛蓄電池綠色供應鏈體系奠定基礎。
2、打造鉛蓄電池綠色供應鏈樣板工程
隨著電池回收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化,電池生產和再生鉛企業通過加強合作,充分發揮電池生產企業的渠道優勢,共同打造電池“生產-回收-再生利用”綠色供應鏈循環發展模式,提升電池生產、回收再生市場的規范化管理水平。
“瓶頸”分析及展望
政府管理
一方面,回收試點工作涉及當地環保、工信、交通運輸、財政、工商、公安等多部門的聯動和跨省環保、交通運輸部門的協同,目前還存在一定的溝通難度和協調滯后性,尤其是在跨省轉移廢鉛蓄電池的問題上,還存在手續繁瑣、周期長等問題;另一方面,回收試點工作從國家部委的出臺,到省廳的執行,再到縣、市級的落實,還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導致各地區的政策方案無法統一,給多省市開展電池回收試點工作企業申請資質和開展業務帶來一定的困難。
稅收瓶頸
回收試點工作雖然豁免了從業者的一些資質和運輸管理要求,但是在執行過程中的稅收瓶頸依然沒有解決,16%的無進項抵扣的增值稅成為試點企業回收工作的重要阻礙。
競爭壓力
規范回收企業與傳統社會源回收從業者之間競爭激烈。隨著環保、公安打擊力度的全面升級,非法的社會源回收渠道將逐漸被取締或正規化,但就目前而言,全國20~30萬個個體回收從業者帶來的市場競爭壓力仍是主流。
最后,沈文祥對于鉛酸蓄電池的未來做出了展望,他認為隨著從國務院到各部委,從國家到地方對鉛蓄電池回收利用重視程度的不斷加強,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成為必然趨勢,“回收體系(地網)+物聯網平臺(天網)”組合成為政府監管及企業內控的重要抓手;綠色供應鏈體系在解決競爭、資金壓力等方面的優勢將逐步凸顯,成為現行財稅政策下企業實現盈利的優選方案。2019年2月,生態環境部固體司、固管中心組織20個試點省市環保部門召開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研討會,2019年將是全國大范圍開展鉛蓄電池收集和轉移制度試點的元年,各省市的電池回收試點工作將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