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072次 | 2013年01月18日
地方政府應該肩負起廢舊電池回收的責任
那么廢舊電池真的不需要回收了嗎?并不盡然,這是對地方部門對政策的誤導。
地方有關部門在遇到市民要求政府幫助處理積攢的廢舊電池時,有關部門會以“國家已經不鼓勵收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電池”的措辭來回應公眾的疑惑。并據此形成一個“不鼓勵”派,他們認為,按國家要求,現在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堿性鋅錳電池,鋅錳干電池基本實現無汞;日常生活產生的廢鎳鎘、氧化汞電池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可分散與生活垃圾一并處理,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現行條件不鼓勵集中收集處理。
這種觀點的依據是2003年10月9日發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指出:“廢一次電池的回收,應由回收責任單位審慎地開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
與官員們的答復相反,民間人士的意見和鋰電池自身的差異性卻對廢舊電池回收持肯定態度。有專家指出,經過二十余年努力,回收廢舊電池的環保觀念已經被多數人所接受。但是,個人熱心無處可送,企業回收獨木難支。目前許多地方的政策都是“不鼓勵不反對”,這容易挫傷社會公眾參與環保的積極性,也讓電池回收處于尷尬境地。
從電池本身來說,就算是“不鼓勵”,也不能解讀為實際生活中的“不作為”,原因在于:(1)、干電池基本無汞是理想狀態,雖然較大的一次電池企業生產的電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無汞化,但大量小企業生產的電池還存在高汞現象,許多假冒偽劣低價一次干電池的含汞量也可能超過國家標準。(2)、無汞化或低汞化政策不足以控制廢電池重金屬污染。目前,大量含汞紐扣式電池和低汞一次干電池仍然被大量生產或使用。鎳鎘電池產量仍達4億只,存在類似汞的鎘污染風險。(3)、目前,我國電池的用汞量呈逐步降低的趨勢。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程和發研究員的研究表明,從1995年至2009年,中國電池產業的用汞量已從每年582.4噸降至140噸。廢電池的含汞量大幅下降,但仍占生活垃圾含汞總量的54%,仍是我國含汞最多的生活垃圾。(4)、作為電子產品必備配件的電池快速增長,我國年報廢量已達95萬噸。電池中含有鉛、銅、鋰、鋅、錳、鎘、鎳和鈷等金屬,具有較高回收價值。(5)、考慮到我國混合垃圾的末端處置場所,如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污染防治還處在不高的水平,將廢電池所含的有害物質集中留到末端進行治理,風險很高。
綜合上述情況,我國還是應該加強廢舊電池回收的法治建設,由政府統一組織回收處理工作,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使電池成為真正的“綠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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