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435次 | 2021年11月22日
是時候考慮電動汽車電池回收問題了
由于國家層面的推進,新能源汽車已經快速發展了好幾年,早期的新能源汽車車主估計已經開始考慮換車,甚至有更早的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已經接近淘汰報廢了。但是,新能源汽車電池的回收問題卻一直沒有一個詳細的體系,在一定程度上,這對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帶來了隱患。
我國電動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淘汰高峰期即將到來,大約在5年以后就將出現大量換電需求,屆時我國電動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累計報廢量將達到12萬到17萬噸。
一般來說,電池中會含有汞、鉛、銅、鎘、鎳等金屬以及硫酸化合物等合成化學物質,這些成分都是具有毒性的物質,尤其是有關重金屬而言,毒性更為嚴重。假如回收不當,電池中的重金屬會隨之進入土壤、水域等人類依賴的環境中。電動君先科普一下,通常一至兩節普通干電池就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農用價值,而一粒小小的紐扣電池,若被扔進水里,就可污染600噸水,假如我們不慎吸入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極大。
好消息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法》,將生產者責任延伸的范圍界定為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和加強信息公開四個方面,率先對電器電子、汽車、蓄電池和包裝物等產品執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并明確了包括汽車在內的各類產品的工作重點。
據電動君了解,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國際上普遍采納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過引導產品生產者承擔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激勵生產者推行產品源頭控制、綠色生產,從而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方法中要求,到2020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政策體系初步形成,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重大進展,重點品種的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40%。到2025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基本完善,產品生態設計普遍推行,重點產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達到20%,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50%。
《電動汽車時代》點評
近日國內嚴重的霧霾問題一遍遍的提醒著我們環境惡化的狀況,我們的生存環境一直在惡化,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從一開始就應該要預料到今后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回收問題。
我國并沒有專門的針對電池回收的法律,《循環經濟法》等法律中僅有原則性規定。用于規范廢舊電池回收的重要是環保部等出臺的部門規章和指導性文件。
整體來看,有關電池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規效力層級低,同時十分零散。與此同時,盡管有諸多文件來規范這一問題,但并沒有任何強制性措施來保證電池生產公司承擔回收責任。
希望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不要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