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52次 | 2021年12月07日
剖析動力鋰電池行業新規范:產量要求太高?有沒必要?
十一月二十二日,工信部官網披露《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簡稱“規范條件”),對動力鋰離子電池生產公司進行管理。記者了解到,目前該規范條件極大幅度的提高了產量要求,引發行業巨大的爭議,如此高的產量要求有何目的?有沒有必要?
極大幅度提高的產量要求
規范條件第(八)條指出:鋰離子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年產量力不低于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年產量力不低于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公司年產量力不低于1千萬瓦時。系統公司年產量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系統公司,其年產量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系統公司,其年產量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有關新舊版的產量要求我們可以發現,新版對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年產量的要求是原來的40倍,對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公司年產量的要求是原來的10倍,超級電容器單體公司的產量要求擴大了一倍。對系統公司年產量要求也非常高。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吐槽,這個規范條件的產量要求讓人大開眼界,感覺像是多打了一個“0”。
產量要求提升將有何影響?
國內目前能夠達到征求意見稿產量要求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有多少呢?有業內人士指出:“2016年產量達到80億瓦時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只有比亞迪和CATL。假如按照實際輸出產量,目前國內公司沒有一家能夠達標。”
也有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在此之前工信部收集資料,讓報產量,可能存在部分公司多報,導致估算失誤。即便如此,提高了40倍的產量要求依然估算過高。
“目前大家都在談產量過剩的問題,產量幾乎成了行業的進入門檻,最終產量怎么不過剩呢?”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中汽研副主任王成曾表示:“從動力鋰離子電池出貨量和產量比較來看,動力鋰離子電池已經整體產量過剩。今年前10個月,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配套總量為142億瓦時,但前四批(進入)電池目錄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總產量370億瓦時,產量前十位的公司總產量為175億瓦時。”
但有觀察者則表示,“本來就不應該有那么多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能賺錢,過去門檻太低。”
還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提高產量門檻后,將形成優勝劣汰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產量利用率。但要具備80億瓦時才能上通告,這個標準是怎么計算出來的?
綜合各方的觀點來看,大家的問題更多不是在于是否提高產量,而是提高的幅度是多大?產量要求有沒有經過合理的測算?
能否提升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修訂工作》中表示,《規范條件》的修訂完善將進一步引導動力鋰離子電池行業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提升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更好地滿足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普及和產業發展需求。
在規范條件中,除了大幅度的提高產量以外,在產品要求方面,新增了QCT897-2011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和GB/T汽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編碼規則;技術能力方面,要求公司建立產品設計開發機構,配備相應的研究開發人員,其占公司員工總數比例不得少于10%或總數不得少于100人。
“此次的規范條件最大的改變就是對產量的要求,產量與技術水平及創新能力之間很難說有什么必然的聯系。”有業內人士表示,
以目前的規范條件來看,應該對產量總體過剩的問題起到一定的用途。“因為大家都被淘汰了嘛,直接就去產量了。”該業內人士表示。
同時還有動力鋰離子電池業公司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有關動力鋰離子電池,尤其是圓柱電池,一味追求高容量,電池循環越來越差,安全性也越來越糟。動力鋰離子電池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當然重要,但有它的極限點,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去“超越極限”,實際上是非常作死的行為。
“三星Note7為何頻繁爆炸?不是因為誰家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存在質量問題,而是對電池的標準存在問題,必然就會出問題。”該業內人士同時還表示,提高電動汽車的續航里程不是一味的從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容量下功夫,傳統汽車想跑的遠也不是單純的做大油箱,目前的思考方向可能存在一些問題。
還有業內人員表示,“假如規范條件出臺,降低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價格是很難的,因為大家都不想死,就會去投資擴產,計劃之外的投資擴產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資金壓力,動力鋰離子電池售價可能不降反升。同時,還可能面對擴產導致的產量過剩問題,競爭加劇,售價也有可能降下來。”
筆者認為工信部此次規范條件設定如此高的動力鋰離子電池產量規模門檻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能夠推動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行業的整合,淘汰一批技術和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小公司。但同時我們也會發現,規范條件如此之高的產量門檻,能夠達到的公司寥寥無幾,將淘汰的“小公司”是不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