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861次 | 2019年11月05日
印度四家開發商將獲的太陽能電池進口稅補償
中央電力監管委員會(CERC)已通過一項命令,將給予四名開發商以法律變更條款為由向開發商提出的保護義務減免的補償。也就是說,這四名開發商所申請的進口保障稅賠償已經得到批準。
這四名開發商包括ReNewSolarPower、PhelanEnergyIndiaRJPvt.Limited、CleanSustainableEnergyPvtLtd和MahobaSolar(UP)PvtLimited。這四家公司此前已向印度太陽能公司以及相關單位提起了請愿書,要求賠償進口太陽能電池和模塊的保障稅。
請愿書中提到,“如果在2020年7月30日之前將某些太陽能電池和模塊作為O&M的一部分進口,則征收這種保護稅也可能導致非經常性支出增加。”
四個請愿人要求對請愿人一次性支付7.395億印度盧比(約合1,050萬美元),這是因為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征收額外的保障稅和IGST征稅以及利息。他們已要求印度中央電力局指示印度太陽能公司在請愿人提出索賠之日起60天內付款,否則將按照PPA規定收取滯納金。
目前,中央電力局已指示SECI在請愿人提交后的15天內調和與索賠有關的文件。命令中還建議,請愿人和SECI可以協商一種機制,以年金為基礎,在不超過購電協議期限的期限內,按PPA中約定的電價的百分比支付補償金。
Mercom在2019年9月報道稱,卡納塔克邦電力監管委員會(KERC)表示,對ACMESolar在卡納塔克邦的項目征收保障稅將被視為“法律變更”。
馬哈拉施特拉邦電力監管委員會在今年2月的命令中也重申,保障稅是法律變更的事件,因此,將考慮追加支出和其他影響。